代理孕母台灣合法路迢迢,代孕倫理正反論爭不休

代理孕母台灣的合法性經過各方團體激烈討論,到現在還是不能合法。卻時不時傳出名人遠渡重洋只為求子的代孕案例。究竟代理孕母和其他人工生殖方式有何不同,才會導致台灣社會遲遲無法凝聚共識,並且制定積極控管代理孕母的法案?

代理孕母台灣不合法,民眾境外找解方

代理孕母台灣目前以人工生殖法列管禁止。根據台灣現行《人工生殖法》規定:夫妻一方必須確診罹患不孕症,且另一方有功能正常的精或卵,才能向合法登記的醫療機構要求進行人工生殖。但人工生殖只限以體外胚胎培養或是體內受精的方式,讓受贈者子宮懷孕。換句話說,台灣人工生殖限制懷孕的一定要是妻子本人,不能由他人代孕。

若是女方的子宮,因為發育不全或其他後天意外,依然無法透過現行合法的人工生殖成功受孕。代理孕母台灣現行法律並不允許進行,只能花費大筆代理孕母費用出國做代孕。

 

代理孕母費用昂貴,出國做代孕台灣民眾流失大筆資金

代理孕母費用並不便宜,其作法是將夫妻的精卵培養成胚胎後,植入代孕母親的子宮著床懷孕,生產後再將嬰兒交還給委託夫妻。代理孕母台灣多年前就制定了法規的草案,卻因為社會共識不夠,無法成功推動修法。想要進行代理孕母生殖的台灣民眾,只好花費大筆大筆的代理孕母費用,到美國、俄羅斯、泰國等地,透過仲介以及醫療機構進行代孕生殖。不但要負擔風險,更讓台灣因此流失巨額的金錢。

 

代理孕母台灣現況,正反雙方各持己見

一、代理孕母正方論點:

代孕生殖合法化的支持者宣稱:對於子宮缺陷的患者,想要擁有自己的孩子,代理孕母是唯一的解方。代理孕母台灣遲遲不合法化,這些患者在台灣就沒有合法孕育自己小孩的機會。禁止代孕無疑是對人權的剝奪。關於子宮工具化的議題,陳昭姿則認為所謂的生子壓力、傳宗接代問題由來已久要解決也不應該找代理孕母開刀。

二、代理孕母反方論點:

>婦女新知基金會等反對團體則認為,代理孕母出租自身子宮,是資產階級對於貧窮婦女的變相剝削。如果妊娠過程出現問題怎麼辦?代理孕母可能會被要求以保全胎兒為重,否則就要以民、刑事訴訟相脅。

平衡兩者論點,有代理孕母需求的人們就算不在台灣做,也會跑去國外找仲介。若人工生殖法好好規範,開放不孕症夫妻能夠合法聘請代理孕母,雙方預設好所有假設狀況並擬定合約之後,孕方能夠得到非常合理的報酬,夫妻也能夠一圓擁有孩子的夢想,兩邊都沒有怨言。立法禁止代理孕母台灣合法性,卻又放任民眾出國花費高額代理孕母費用,無疑是最不智的作法。

 

代理孕母案例探討-合法化更能有效控管,促進醫療經濟同時提高生育

台灣代理孕母案例一

連惠心借腹生三女!代理孕母爭議再起! | 有話好說

連戰長女連惠心,花費代理孕母費用高達新台幣數百萬,遠赴美國尋找代理孕母。並成功生下三女。婚後17年求子不得的連惠心,終於一圓心願。同年稍早,高齡54歲的藝人王芷蕾也傳出透過境外代理孕母得子的消息。

 

台灣代理孕母案例二

母嬰DNA不符!泰籍女出租子宮 來台產子被抓包

2015年,新竹醫院傳出違法跨國代孕案。34歲的陳男花費兩百多萬新台幣,透過陳姓仲介向一名泰國女子購買卵子,和陳男精子結合培養成胚胎後,在柬埔寨某醫院植入另一名泰國女子的子宮中。代孕泰女隨後來台於新竹醫院產子,卻被院方識破。陳姓仲介因違反人工生殖法而遭檢方起訴。

 

根據以上台灣代理孕母案例可以看出:國內立法禁止代孕生殖,相對更有資源的民眾仍然可以出國尋找代理孕母,更加造成階級不平等。而且出國找代孕一來費用高昂,二來得面對仲介、代理孕母、醫療品質不良的風險。

這些問題都可以透過國內合法化來避免,讓有需求的民眾在台灣以合法、安全的方式做代孕,官方也能進行有效的控管。代理孕母合法化,不但可以解決不孕民眾的需求,更對國內醫療產業有所助益,避免大量資金外流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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